XC体育app下载,利益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世间百态,也照见了人心深浅。利益是把双刃剑,既能让陌生的关系搭上友谊的小船,也能让任何关系都可能变得摇摇欲坠,甚至分崩离析。
2024年11月7日下午,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电力,曾用名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泽电力)与山西吕梁民营企业方山聚隆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公司)合同纠纷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
这场官司,已经是两家公司自2016年年底签订合作开发光伏项目以来的第三场诉讼,前两次诉讼,山西电力均以败诉收场。
在这期间,聚隆公司原法人刘五彪还被合作方举报涉黑获刑入狱,服刑期间刘五彪病情恶化需要保外就医却遭当地拒绝接收,最终刘五彪刑期未满便病死在了医院。
在这第三场诉讼中,聚隆公司及其代理人坚持认为原告山西电力公司诉讼主体不适格,但在经历了两次开庭之后,太原中院突然又追加了山西电力的四家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山西电力公司四家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后,聚隆公司现法人梁宇珍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太原中院能否公正判决,梁宇珍甚感担忧杏彩体育平台登录,。
聚隆公司是由刘五彪、梁宇珍夫妻二人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家禽、家畜养殖等。
2014年,聚隆公司新增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当时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展了“光伏农业”,但在山西却是刚启动,而且获批的都是国企,民企还是空白。刘五彪为争取光伏项目倾尽了心血。
终于,2015年9月24日,聚隆公司申请报备的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获山西省发改委批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载明,该项目建设规模装机量10兆瓦,年产200万斤土豆种子农业大棚。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征土地,晶体硅式电池组件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5亿,工期24个月。
彼时,我国的光伏项目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个叫李裕祥的天津人在山西省发改委看到聚隆公司获批的光伏项目后,主动联系到刘五彪称自己有资金也有能力合作,而刘五彪也正苦于项目投资巨大,需要寻找有实力的投资商合作。
你有心我有意。双方马上签订了合作合同,李裕祥给刘五彪的公司交了50万元保证金后,拿走了聚隆公司的项目文件、营业执照和公章等。
事实上,李裕祥也没有资金,而是拿着公司的文件资料,找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寻求帮助。
经的牵线日,临汾热点公司的母公司漳泽电力(2020年12月更名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聚隆公司作为乙方、中彩建工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彩建工)为丙方、刘五彪及其妻子梁宇珍作为丁方,共同签订了《方山县聚隆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0mwp分布式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约定漳泽电力负责为建设光伏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项目建成并全站并网发电后,刘五彪夫妻及其聚隆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偿还漳泽电力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偿还,刘五彪夫妻同意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漳泽电力。
协议还约定,刘五彪、梁宇珍夫妻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聚隆公司100%股权质押给漳泽电力,同时将聚隆公司全部资产、执照、印章、财务账册、文件、项目前期资料等移交给漳泽电力。
同日,漳泽电力和刘五彪夫妻及其聚隆公司还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五彪夫妻将其持有的聚隆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漳泽电力,转让价格聚隆公司依照聚隆公司实缴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评估孰低者确定。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为光伏项目建成发电,刘五彪夫妻收到股权转让款。
聚隆公司按合作协议移交了公司及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不久,中彩建工作为为项目总承包方,因资质不全,签订合作协议几方于2017年4月18日只好又签订了《解除协议》,并于当天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其实就是将原来合作协议中的总承包分由中彩建工换成了中建国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国信)。同时,补充协议还对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方式做了修改,将原来合作协议中的漳泽电力提供资金支持向总承包方直接支付内容,变更为以融资租赁(直租)模式进行设备采购。
补充协议还特别载明,各方同意原合作协议与补充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无冲突部分继续有效,若因漳泽电力造成补充协议不能执行,则执行原合作协议。
不管是《合作协议》还是《补充协议》,对于聚隆公司来说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作为聚隆公司的所有人刘五彪夫妻来说,还是可以欣然接受的,毕竟背靠国企漳泽电力资金支持,光伏项目就能够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工。
相关协议签订后,2017年1月12日,方山县质量监督和管理局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刘五彪、梁宇珍夫妻持有的聚隆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了漳泽电力。
聚隆公司能够与漳泽电力建立起合作关系,因为都是李裕祥和在牵线搭桥,所以合作开始后,就成了漳泽电力驻方山光伏项目的负责人。
事实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漳泽电力并没有根据合作协议直接向聚隆公司的光伏项目投入建设资金,而是通过内部协调会议,同意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公司和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聚隆公司展开融资租赁、借款等合作。
(1)2017年4月7日,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买方,与设备厂家和设备使用人聚隆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融资金额4960.54112万元。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次付款总计4954.04112万元。(2)2017年,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公司根据与聚隆公司达成的借款协议,向聚隆公司提供了695万元借款。(3)2017年6月15日,山西临汾热电公司根据与聚隆公司达成的借款协议,向聚隆公司提供了350万元借款。(4)漳泽电力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方山光伏项目垫付电费、人工费、运维费用。
2017年6月,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实现并网发电,一个月下来,项目就能收入100万元的电费,一年收入就能达到1200万元,效益确实惊人。
学者蒋勋说过一句话:“一个唯利是图的社会,每个人都在物化自己与他人的过程中成为受害者。”在利益面前,任何关系都可能变得脆弱不堪。
聚隆公司光伏项目产生效益后,合作方之间的关系也开始摇摇欲坠,甚至到了最后的分崩离析。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聚隆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如果聚隆公司自己经营,就得把从漳泽电力借的钱和利息还给漳泽电力。如聚隆公司未能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10个工作日内将聚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漳泽电力。
聚隆公司如果拥有建设光伏项目的资金,刘五彪、梁宇珍夫妻俩也不至于把光伏项目的蛋糕分给其他公司。
显然,留给刘五彪、梁宇珍夫妻二人唯一的选择就是转让股权了。按照此前的约定,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的线多万元。可是,对方不给钱,刘五彪、梁宇珍夫妻就不可能转让股权。双方矛盾开始激化,临汾热电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还打电话威胁、辱骂,双方甚至还上演了全武行。
方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2017年10月17日17时许,刘五彪和在方山县马坊镇温家庄村的淀粉厂讨论光伏发电手续移交问题,后在讨论过程中两人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在打架过程中,梁勤贞和李宏平听到有人打架过去拉架时没有拉开,四人混殴,导致四人受伤住院。
2018年2月份,对方又换了一批人与刘五彪和梁宇珍夫妻谈判股权转让事宜。在县城宾馆双方基本谈妥了价钱后,没想到去工商变更股权时,被告知公司已经变成了黑户,所以股权转让未能成功。
就在这期间,一封《请求严厉处置吕梁黑恶势力的举报信》寄到了吕梁市纪委,举报人为聚隆公司光伏项目的承包方中建国信以及、李裕祥等人。被举报人包括刘五彪和两个侄子刘海华、刘雪飞,以及方山县温家庄村书记刘国彪。
该举报信称,为净化方山县的投资经营环境,确保地方百姓安居乐业,举报人向贵局举报方山县刘五彪、刘海华等黑恶势力。
举报信特别强调,刘五彪、刘海华作为地方一霸,目无法纪,肆意打击到方山投资人和普通群众,损害、侵占他人财产。还列举了刘五彪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8年4月17日接近中午,方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刘五彪家里将刘五彪带走拘留。拘留通知书称,刘五彪涉嫌敲诈勒索。
刘五彪被刑拘后,妻子梁宇珍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刘五彪曾告诉过她,时任县委书记王锦锋曾向他索要200万被他拒绝了,刘宇珍认为这明显是县委书记借机打击报复刘五彪。
其实,早在2018年初,就有人通过社交平台征集刘五彪的犯罪线索,许诺找到犯罪线万,提供有效线万。
经审理,刘五彪被认定从2017年4月以来,在方山县聚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纠集被告人刘学飞、苏瑞红、武玉平、李建强、张有务等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阻工堵路、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工程项目的施工秩序,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
最终,刘五彪被判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获刑7年。刘五彪于2019年6月24日被送进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服刑。
2019年8月7日,在监狱度过了47天后的刘五彪,便因糖尿病复发病情恶化被监狱安置到了山西省109医院住院治疗。
2020年6月30日开始,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曾两次启动刘五彪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却均遭方山县社区矫正中心拒绝。因为病痛中的刘五彪无法得到家人的精心照顾,更无法接受更好的治疗,2021年9月14日,刘五彪病死在109医院。在此期间,刘五彪出现了5次病危、1次病重。
刘五彪病死监狱后,妻子梁宇珍一边挑起了聚隆公司的所有事宜,一边四处,为丈夫遭遇的迫害鸣冤叫屈。
2024年8月26日,刘五彪的遗体存放了1000多天后,家属才同意火化。
在聚隆公司老板刘五彪被抓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聚隆公司报审的另外10兆瓦光伏指标批文就下来了。
因为在《合作协议》签订后,聚隆公司刘五彪梁宇珍夫妻根据协议约定,已经将聚隆公司全部资产、执照、印章、财务账册、文件、项目资料等移交给漳泽电力。虽然聚隆公司由漳泽电力操控着,但公司毕竟还是自己的,所以在新项目批文下来后,着急的还是刘五彪的妻子梁宇珍。
2018年5月5日这天下午4点28分,梁宇珍给发信息:2018年的项目下来了你们管不管,五彪不在我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这也不是件小事,如果你不管星期一我们就到漳泽电力总公司找你们的领导协商这件事。
回复:去吧,总公司啥也知道,总公司早就不想要这个项目了,你到现在还胡搅蛮缠,是不是觉得事还小,再往大的闹,你随便,看进去的人还少还想再进去几个,你现在只有好好配合,才有出路,别把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
令梁宇珍始料未及的是,漳泽电力通过举报将丈夫刘五彪送进看守所后,漳泽电力马上又开始了对聚隆公司的民事讨伐。
2018年9月6日,漳泽电力将聚隆公司、刘五彪、梁宇珍、中建国信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偿还6000多万项目款及利息。
刘五彪、梁宇珍夫妻认为,这起诉讼表面上看是民间借贷纠纷,实则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漳泽电力与聚隆公司之间实际并不存在借贷关系,与聚隆公司发生融资关系的独立主体,是漳泽电力的4家子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漳泽电力无权与其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主张权益,但漳泽电力以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是为了逃避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进而剥夺他们夫妻合法财产的恶意诉讼。
根据《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等内容,漳泽电力以提供前期项目建设资金的形式,先控制聚隆公司的全部企业法人财产,项目建成后再经营该光伏发电项目25年。
而本案的实际情况是,漳泽电力已经实际控制了聚隆公司包括公章在内的财产,且实际占有、经营着光伏发电项目。
此外,漳泽电力在没有对聚隆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要求刘五彪、梁宇珍夫妻二人将持有聚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漳泽电力,在股权转让协商过程中,刘五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致使股权转让事宜无法进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漳泽电力与聚隆公司的合同内容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股权转让合同》为“流质条款”,违反了《物权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聚隆公司应按约定向漳泽电力偿还借款并承担利息,刘五彪、梁宇珍夫妻二人应以其质押股权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2018年12月29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聚隆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漳泽电力借款6062.4974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此款利息,利息计算从2017年6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刘五彪、被告梁宇珍以其持有的聚隆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偿还以上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中建国信对质押担保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有权在实际担责的范围内向聚隆公司追偿。
梁宇珍不服太原中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西省高院撤销了太原中院(2018)晋01民初1021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太原中院重审后判决聚隆公司的全部股权变更登记至山西电力名下;聚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申请;刘五彪、梁宇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手续,协助将其持有方山县聚隆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办理登记至原告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原告办理方山县聚隆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及公章、证照、相关资料的移交;刘五彪、梁宇珍、中建国信按照《方山县聚隆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0MW分布式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连带负责协助聚隆公司办理聚隆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并网发电所需全部文件,许可证照等手续。
梁宇珍上诉后,山西省高院经过审理认为太原中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果不当,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诉讼期间梁宇珍开始做出反击,她将漳泽电力起诉到了太原小店区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其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
太原市小店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漳泽电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聚隆公司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法定代表人刘五彪印鉴一枚。
漳泽电力不服小店区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太原市中院后,太原中院认为漳泽电力持有聚隆公司的公章及相关证照系依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之约定,且经法定代表人刘五彪允许。公司对公章、证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当公司证照的实际保管、持有人没有合法理由和依据继续保管、持有公司证照时,应承担返还公司证照的法律责任,遂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虽然聚隆公司的两个民事官司都赢了,证照也拿回来了,但聚隆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从建设那天开始一直被漳泽电力所把持管理,在漳泽电力对光伏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期间,给聚隆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2023年11月底,吕梁市能源局在全市开展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交叉互检行动,检查过程中,聚隆公司的光伏发电被查出工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等10余项问题,公司因此被罚款11万和停业整顿。
2023年11月30日,聚隆公司在致函山西电力表示,由于聚隆公司一直是晋能控股公司掌控管理,望贵公司尽快整改,根据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因贵公司管理不当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导致项目公司所有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贵公司全部承担。
2023年12月28日,山西漳泽电力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给聚隆公司的函中称,2023年5月,山西省高院驳回了我司对贵司的股权诉求,我司继续运维方山光伏电站于理于法无据。12月4日,我司与贵司协商,希望贵我双方签订运维合同,我司将依据合同继续运维方山光伏电站,贵司拒绝了我司的建议。
对于方山县能源局依据吕梁市能源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对聚隆公司光伏电站进行停产整顿。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函中将责任推卸给了聚隆公司。
函中称,我司运维方山光伏电站近7年来,贵司未支付我司任何运维费用,对方山光伏电站采取不闻不问不理的态度,然而我司在近7年的运维为方山光伏电站支付了1000余万元的费用,造成我司资金困难,无力继续垫付方山光伏电站运维费用。
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要求聚隆公司补签2017年至2023年的运维合同,并续签后续合同。在函中还明确表示,如贵司不予回复,请贵司尽快寻求运维单位,于2024年1月20日做好方山光伏电站的运维交接工作。
虽然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函中明确写明了光伏电站的交接日期,可是在2024年1月21日,梁宇珍带人在现场接管光伏电站时,山西电力的管理人员却不愿离开,以至于梁宇珍报警后,山西电力的管理人员才同意第二天撤离。
2024年1月,山西电力再次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这次起诉,山西电力列出了七项诉讼请求,分别为:
(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2)请求法院判令聚隆公司及梁宇珍,以及中建国信共同偿还本金5999.04112万元;暂记至2024年1月5日的利息6264.267222万元,本息合计12263.30834万元。(3)请求法院判决聚隆公司及梁宇珍,以及中建国信支付山西电力损失692.044041万元。(4)请求法院判决梁宇珍和中建国信支付违约金100万元。(5)请求法院判决山西电力对梁宇珍、刘五彪持有的聚隆公司10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请求法院判令梁宇珍及其两个子女在继承刘五彪遗产范围内对前述第二第三第四项诉求的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损失承担偿还责任。(7)请求本案的诉讼费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
对于山西电力的民事纠缠,梁宇珍也是无可奈何。因为觊觎聚隆公司的光伏项目,山西电力通过举报把自己的丈夫刘五彪送进了监狱,丈夫命丧监狱后,自己虽然夺回了公司和光伏电站的管理权,但因为山西电力控制聚隆公司期间的不当操作,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不说,部分机器还因雨淋、起火等原因被毁坏,给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额损失。
虽然聚隆公司的光伏电站并网后产生了数千万元的收入,但因为山西电力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自己和丈夫以及聚隆公司名下价值总额60624974.6元的财产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光伏电站并网后产生的收入一分也取不出来。
一边要对光伏电站整改,一边要替死去的丈夫鸣冤,一边还要应对山西电力不诚信引发的民事纠缠,精疲力竭的梁宇珍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聚隆公司尚欠山西电力几家子公司的融资租赁款不假,但是山西电力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山西电力绕开几家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主体是否适格?
此案于2月23日、5月24日两次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太原中院又将山西电力的四家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公司和太谷平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三人于11月7日第三次开庭。
太原中院追加了山西电力四家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究竟意欲何为?在第三次庭中,聚隆公司和中建国信的代理律师均认为山西电力诉讼主体不适格。审结束后,梁宇珍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太原中院能否公正判决,梁宇珍甚感担忧。
因为在第一次诉讼中,太原市中院在一审、重审中均作出了偏瘫山西电力的错误判决,最终还是山西高院纠正了太原市中院的错误判决,现在太原中院主动追加山西电力的四家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难道太原中院还要故伎重演?
在11月7日的庭审中,山西电力的四家子公司全都统一口径避开与聚隆公司的合约,声称为聚隆公司光伏项目的融资是代母公司支付,权利义务方为山西电力。
庭审结束核对笔录的时候,山西电力的诉讼人居然公开在聚隆公司一方代理律师提交的书面证据上进行勾画,而书记员也丝毫没有制止,聚隆公司提出抗议时,山西电力的诉讼人表示这种公然违法的做法是经过法官允许的。
目前,该案尚未下判,但因为丈夫刘五彪冤死监狱后,梁宇珍不得不独自挑起聚隆公司这个烂摊子,山西电力管理不当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11万元的罚款梁宇珍四处筹款总算交上去了,但光伏电站被查出存在10多项问题都要逐一整改,仅账户冻结这一项整改难题梁宇珍就难以完成,因为山西电力的诉讼保全公司无法解冻,光伏电站停产一天公司就要损失几十万,梁宇珍是急在心头却也束手无策。
当年向刘五彪索要200万元的原方山县委书记王锦锋在2022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后,王锦锋因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被判刑罚10年。晋能控股也频频曝出腐败窝案,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山西最大的省属发电企业多任董事长和高管在今年2月份也被山西证监局同时采取了同时采取了监督管理措施。
但是山西电力的民事纠缠何时是个头,民营企业聚隆公司何时才能阴霾散去,梁宇珍没有退路,只能迎难而上。
黄开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系统法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副院长。
目前,黄开堂主要研究和实践领域:冤假错案预防与纠正、反腐败与廉政建设、法治建议与社会治理、舆情防范与处置、企业权益保障与法律风险防控、行业发展与营商环境、疑难案例评析与应用。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单位的法律顾问、政策顾问和宣传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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